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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征求拟废止《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 ? 字体:[ ]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省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施行,《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文与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相抵触或不符合新修订《标准化法》的原则,已不能适应当前标准化工作要求。我局拟向省政府请示废止《办法》,现就拟废止《办法》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8年4月9日之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局。社会公众可在上述日期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建议。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宏。

电话:020-38835903。

传真:020-38835920。

电子邮箱:lihong@gdqts.gov.cn

   附件: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质监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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