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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2018-05-18

00694029-8A/2018-1165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证监管

主动公开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浏览次数: ?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资质认定评审员:

依据2018年国家认监委对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的安排,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承担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评审任务的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考核及培训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新评审员考核

组织新评审员考核录用,确保评审员队伍的持续更新。今年考核安排如下:

1.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条件,自愿申请,并取得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行业评审组或者认可中心的推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技术机构、无行业评审组归属的部委直属技术机构的报考人员,应取得本单位的推荐,直接向国家认监委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5月20日-27日登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认监委官网办事大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管专栏信息查询评审员查询)自行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各推荐单位应于5月28日-6月1日登录该系统对推荐人员进行确认。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8日前将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反馈至归口单位或报名人员本人。

3.考核人数、时间、地点安排。2018年国家认监委安排两次集中考核,每次考核时长3小时。

考核地点:北京圆山大酒店

第一次考试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

第二次考试时间:11月10日,上午9:00开始。

4.考试费用。新评审员报名及考核不收取费用。

5.其他事项。国家认监委不组织新评审员考前培训工作,也不指定培训机构。报考人员可自学后直接参加考核,也可以自愿参加第三方机构组织的考前培训。

6.结果公布。国家认监委将于12月底之前公示考核合格的评审员名单。考核通过的人员,纳入国家认监委评审员数据库,今后逐步安排参加资质认定评审工作。

二、组织开展有证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

国家认监委将根据培训计划,在2018年组织举办5期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1.培训对象。已取得评审员资格,资格有效期在2018年内到期的评审员,或资格已到期但因故未参加或未通过2017年度考核确认的评审员,拟继续承担资质认定评审任务的,自愿报名。

2.培训内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改革调整情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动态介绍,评审中常见问题的交流等。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使用评审员本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认监委官网办事大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管专栏信息查询评审员查询)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参加第一期培训的人员应于5月20日-23日登录系统报名,报名参与其他各期培训的人员应于当期培训报到时间前20日登录系统报名。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组织对各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反馈至归口单位或报名人员本人。(鉴于人数限制,每期培训班100人,以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报名满额为止。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根据报名情况,将酌情协调评审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班次,并与相关评审员沟通确认)。

4.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将于2018年5月开始,共分5期。

班次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培训截止日

地点

第一期

2018年5月30日-6月1日

5月30日

6月1日

南宁

第二期

2018年6月20日-22日

6月20日

6月22日

成都

第三期

2018年8月 8日-10日

8月8日

8月10日

银川

第四期

2018年10月24日-26日

10月24日

10月26日

南京

第五期

2018年11月7日-9日

11月7日

11月9日

北京

5.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免交资料费、培训费及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世鹤、谢澄

联系电话:010-82262767

传真:010-82260754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