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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部门预算

2017-02-24

00694029-8A/2017-51828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预算报告

主动公开

2017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2-24? 浏览次数: ? 字体:[ ]

2017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由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构成,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7个(9个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和28个地市级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下属三级预算单位83个(省特检院下属20个分院、省计量院下属东莞分院和62个县级质监系统技术机构)。广东省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自2016年起,原由省财政保障经费的19个地级市质监局(不含广州、深圳市和顺德区)和77个县级质监局调整为由同级地方财政保障经费。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政府管理全省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及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省和名牌发展战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和质监法规体系。制定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的应用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设区域最高计量基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推进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依法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质监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省质监系统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局本部共有编制181人(含行政编制131人,稽查执法编制30人,工勤编制20人),离退休人员98人。

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3484人,离退休人员123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组织实施《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大力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继续发挥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协同各相关牵头部门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省对地级以上市的质量考核工作制度,推动开展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二是提升重点领域质量供给水平。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支持工业企业质量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三是实施企业质量创新工程。提升企业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最严格的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弘扬“工匠精神”,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四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构建“广东优质”品牌标准认证体系,大力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深入发掘特色资源大力打造地理标志品牌。五是大力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围绕智能制造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建设广东先进标准体系。推动专利标准融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化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广东标准国际化进程。六是进一步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进计量基标准和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立高水平的量值溯源和保证体系。加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检测检验、研发中试、标准汇集与制修订、检验技术研究与检测方法制修订、高端人才吸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六大平台”作用,打造质监公共科普服务基地。发展自愿性认证,引导和规范发展联盟认证、区域认证。七是切实加强和改进质量监管。深入推进质量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气瓶监管体制改革、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和重特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06,67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856.27万元、事业收入131,573.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36.28万元、其他收入52,130.9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679.18万元。

2017年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按照项目库改革和零基预算改革的相关要求,省级专项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资金纳入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包括省质检站和计量产业中心建设5000万元、计量基标准建设2000万元、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3000万元、地理标志产品项目经费200万元,广东省政府质量奖1000万元,财政部下达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26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06,676.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85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17.09万元,项目支出63,439.18万元,主要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所发生的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法定检验检测,实施标准化战略,计量器具检定检测,计量体系建设及监管,信息化建设,稽查打假办案等业务支出,以及国家级质检中心、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支出。

   2017年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资金纳入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增加相应的支出。

   四、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是指省质监局本部及120个下属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423.47万元,较上年减少1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1.61万元,较上年减少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2.72万元,较上年减少16.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5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7.87万元;公务接待费209.15万元,较上年减少44.50%。

   五、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6584.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履行职能等所需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省质监局本部及120个下属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7,505.7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24.45万元、其他资金33681.31万元),用于我局和下属事业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购置办公及实验设施设备、专用检验检测设备,建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购买技术分析检测、信息平台改造升级服务、技术劳务等。

省质监局本部(含稽查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057.1万元,包括办公设备采购预算70万元,办公耗材用品采购预算48.5万元,修缮工程采购预算5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83.6万元(其中印刷和出版服务采购预算30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45万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其他专业服务采购预算1808.6万元)。

七、预算绩效说明

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局进一步加强对纳入预算管理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组织申报、审核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2017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纳入我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口径的解释。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设备购置费、干部培训费、执法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017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