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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部门预算

2018-03-08

00694029-8A/2018-68157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预算报告

主动公开

2018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08? 浏览次数: ?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是省质监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受理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协助行政机关做好对举报投诉的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完成省质监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心本级预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举报投诉科、调查科、综合科、产品质量仲裁鉴定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25名,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10名。

四、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12365举报投诉热线系统的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产品质量的举报投诉工作;受理个人、单位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对有关案件进行前期调查;受理用户、消费者的产品质量申诉;受理用户、消费者、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申请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负责调解处理各种产品质量纠纷;负责将举报的违法案件移送相应的执法机关查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收入预算805.9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99.98万元,其他资金6万元。收入预算比上年增加149.38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3名。支出预算805.98万元,比上年增加149.38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3名。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99.98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70.9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6.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63%。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暂未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暂未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未保留车辆;公务接待费2万元,按规定主要用于其他单位到我中心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调研。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8.12万元,比上年增加45.55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3名。其中:办公费7万元,邮电费1.55万元,差旅费15.3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22万元,日常维修费13.33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8.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7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政府采购安排11.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预算8.9万元,办公耗材用品采购预算1.6万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预算0.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中心资产合计14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24万元、固定资产55.75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总资产比上年减少64.24万元,下降30.27%,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5.32万元,下降41.46%,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98%。单位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部门预算无项目需要申报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