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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7-08-24

00694029-8A/2017-2596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决算报告

主动公开

2016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24? 浏览次数: ? 字体:[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部门决算由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构成,具体包括省质监局本部(含直属行政单位稽查局),9个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省质监局政务中心、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49个市级检验检测事业单位,62个县级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政府管理全省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及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省和名牌发展战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和质监法规体系。

3.制定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

4.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的应用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设区域最高计量基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推进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7.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8.负责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11.依法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质监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省质监系统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12.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中,全系统人员编制数为3,794人,其中:行政编制131人,工勤编制20人,事业编制3,643人,年末在职在编人数为3,196人。2016年末决算中,离退休人数为1,353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1,34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省质监系统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树立质量效率型发展导向。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将质量强省建设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高规格召开广东省质量大会,胡春华书记亲自主持大会并作总结讲话,时任省长朱小丹、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作重要讲话,对实施质量强省战略进行全面部署;省政府与质检总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就国家和省级检测平台项目建设、优化广东质量供给、深化质监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共同确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大力推进质量创新,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全省系统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提高供给质量主攻方向,以质量创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形成高质量、多层次供给体系。三是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强化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引领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四是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放管服实效。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服务,充分释放质监改革红利,促进提升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五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三大安全”监管,保障民生质量安全。六是坚持从严从实,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党风、促政风、转行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有效履职尽责、推动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2016年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308,417.63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加11,294.2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一是我系统技术机构主要承担大量的法定检验检测业务,依法开展产品监督抽查、电梯监督抽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等专项工作业务,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后,由省财政安排免征涉企收费保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仍为我系统主要的收入来源。二是事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逐年增大,随着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检测能力水平的提升,系统技术机构积极开拓委托检验检测业务。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01.29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0.40%;事业收入140,579.1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5.58%;经营收入11,205.4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63%;其他收入32,031.6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39%。

  三、2016年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273,782.91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增加30,334.09万元,增长12.46%。主要原因一是我系统技术机构主要承担大量的法定检验检测业务,依法开展产品监督抽查、电梯监督抽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等专项工作业务。二是随着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检测能力水平的提升,系统技术机构积极开拓委托检验检测业务。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48.95万元,事业和其他支出138,833.96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48.95万元,按用途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57.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5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离退休费)15,469.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567.51万元;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基本支出41,086.33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0.45%,项目支出93,862.62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9.55%,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所发生的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标准化战略,计量体系建设及监管,信息化建设,稽查打假办案等业务支出,以及国家级质检中心、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支出。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是指省质监局本部及120个下属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006.14万元,较2015年的3,490.77万元大幅减少1,484.63万元,降低42.53%,主要原因:一是广东省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县质监行政部门下划地方,相应减少部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我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35.93万元,为学习国外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技术业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验技术等,经外专部门同意,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4个、8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860.04万元,比上年减少1,119.55万元,降低37.57%。主要包括(1)更新购置六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6.04万元,平均每辆12.67万元;(2)公务用车(含稽查执法用车)保有量81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1,784万元,平均每辆2.18万元。

3、公务接待费开支110.17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降低77.43%。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

1,485批次,共11,863人次。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包括国际大型检测机构、大型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等业务交流及外省市质量监督业务专项交流接待而发生的工作餐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662.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所需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在部门决算报表中,2016年我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62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0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49.34万元。

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总金额121,278.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520.91万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总额的73.81%,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29,337.84万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总额的24.19%,授予大型企业合同金额2,420.16万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总额的2%。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质监局本部和120个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82辆。其中省局本部共有车辆39辆,经车改办批准封存并在年底拍卖29辆,车改批准保留10辆(含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91台(套),主要是检验检测专用设备。

八、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2016年开展了整体支出及标准战略和质量检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984.95万元,标准战略和质量检测专项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0万元,目前已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部分下属单位专项资金进行现场评价。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反映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等。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