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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稽查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7-08-24

00694029-8A/2017-11875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决算报告

主动公开

2016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稽查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24? 浏览次数: ? 字体:[ ]

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稽查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省质监局)是省政府管理全省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及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省和名牌发展战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和质监法规体系。制定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的应用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设区域最高计量基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推进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依法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质监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省质监系统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人事教育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财务处(与审计室合署)、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质量发展处(与科技处合署)、认证认可监管处、标准化处、计量处、产品质量监管处(与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处合署)、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处。一个直属行政单位(稽查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181名(含行政编制131名,执法编制30名,工勤编制20名);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99名;长期聘用工作人员19名。

(三)2016完成的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推进质量创新。推动质量创新成为各类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普遍路径,全面提升我省整体质量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二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和品牌评价工作体系,加强“广东制造”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广东制造”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三是创新质量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牢固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健全违法案件快速反应和联动执法机制。五是构建质量共治新格局。强化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大力开展质量强省市(县、区)示范城市建设、质量统计分析、质量工作考核等工作。六是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计量基础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支撑能力,加快建立高等级计量标准,提升企业制造精密水平。 

二、2016年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年初结余7,795.52万元(含基础设施建设结余1,587.57万元),2016年收入决算20,502.92万元,比2015年增加1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18,031.86万元,比2015年增加124.35万元;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专项补助等其他收入2,471.06万元(含国家质检总局项目经费2310.62万元),比2015年增加23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质检总局项目经费划入账户变更,以前年度的国家质检总局项目经费划入系统帐,2016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项目经费划入机关帐。

2016年支出决算20,94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18,393.9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78.14万元;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专项补助等支出2,175.05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93.91万元按用途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3.48万元(含离退休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7.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4.77万元;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决算6,028.98万元,占32.78%,项目支出决算12,364.93万元,占67.22%,主要支出项目含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标准化战略,计量体系建设及监管,科技平台、信息化建设、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认证认可监管,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国家级质检中心设备采购、教育培训及省政府打假办公室工作等。财政性资金除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外,机关项目支出与2015年一致,没有新增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

我局基础设施项目已交付使用,目前在办理竣工决算相关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是根据基建合同条约支付基建合同款项。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72.11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27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16.60万元),比2015年下降123.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2015年减少了88.89万元;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6年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了34.83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为学习国外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技术业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验技术等,经省政府分管领导、省外办同意,我局机关2016年因公出国共两个团组,3人次,因公出国(境)支出16.60万元,与2015年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016年我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经车改办批准,2016年我局机关公务用车(含稽查执法用车)经车改办批准,保有量从39辆减少为10辆,在规定时间内封存并拍卖了29辆公务用车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24万元,比2015年下降88.89万元。

   2016年我局公务接待合计接102批次,914人次,公务接待费18.27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34.83万元。体开支内容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大型检测机构、大型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等业务交流及外省市质量监督业务专项交流接待等。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我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7.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5.21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我局机关资产合计39,79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33.68万元、固定资产4,897.28万元、在建工程26,495.78万元、无形资产167.83万元。

2016年年末负债合计434.97万元,其中应缴财政款(公务车拍卖款)196.23万元、其他应付款238.75万元。

2016年年末净资产合计39,359.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4,023.5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327.84万元、资产基金32,008.26万元。

2016年我局共有车辆39辆,经车改办批准封存并在年底拍卖29辆,批准保留10辆(含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含稽查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