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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质监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206个下属单位)部门决算

2016-08-30

00694029-8A/2017-59235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决算报告

主动公开

2015年广东省质监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206个下属单位)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30? 浏览次数: ? 字体:[ ]

  2015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206个下属单位)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部门决算由省质监局本部和206个下属单位构成,具体包括省质监局本部(含直属行政单位稽查局),9个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省质监局政务中心、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19个地级市质监局(不含广州、深圳市和顺德区),77个县级质监局,101个市县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政府管理全省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及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省和名牌发展战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和质监法规体系。制定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的应用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设区域最高计量基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推进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依法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质监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省质监系统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全年定编7335人,其中:行政编制3391人,事业编制3944人。

  1、省局本部共有编制179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单列行政编制6名,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95名。

  2、下属单位共有编制7156人,其中行政编制3212人、事业编制3944人,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224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省质监系统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深化质量强省建设,努力构建质量共治格局。建立市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开展首次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引导全省各地更加坚定走质量发展道路。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政府质量奖和省名牌产品评选,引导企业加强卓越绩效管理。二是深化质量监管改革,充分激发质量发展活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确保实时赋码,并率先在司法公证管理领域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是夯实质量基础,提升广东制造的质量效益。不断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四大国家质量基础建设,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质造”转变。四是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走出去”战略。技术机构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的协同创新,检验检测、创新研发、标准制修订、检测技术研究、高端人才吸聚、专业人员培训等“六大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五是加强质量监管,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维护特种设备、重要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确定省打假重点产品9类,全省确定重点(警示)区域、市场33个,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376,13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722.40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0.17%;事业收入136,618.8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6.32%;经营收入10,678.0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84%;其他收入40,118.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67%。

  三、2015年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324,84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8,940.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5.09%。

  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88,613.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9.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526.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7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54.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61.56万元;项目支出90,326.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0.48%,主要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所发生的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标准化战略,计量体系建设及监管,信息化建设,稽查打假办案等业务支出,以及国家级质检中心、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支出。2015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原因主要是2015年省财政以项目经费的方式安排我系统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保障经费。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函》(粤财综〔2014〕89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企业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省财政年中安排我系统2015年免征涉企收费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我系统依据《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开展法定检测业务等保运转性支出,包括检测人员支出、检测耗材以及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是指省质监局本部及206个下属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490.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23.01万元,为学习国外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技术业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验技术等,经外专部门同意,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3个、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979.59万元,比上年减少296.59万元,降低9.95%。主要包括:(1)更新购置三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93万元,平均每辆8.64万元;(2)公务用车(含稽查执法用车)保有量1457辆,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车辆运行维护费2,953.66万元,平均每辆2.03万元。

  3、公务接待费开支488.17万元,比上年减少242.49万元,降低49.67%。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

  7107批次,共55441人次。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包括国际大型检测机构、大型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等业务交流及外省市质量监督业务专项交流接待而发生的工作餐费等。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我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2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95.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6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0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4%。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质监局本部和206个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57辆。其中省局本部共有车辆39辆,封存29辆,车改批准保留10辆(含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78台(套),主要是下属技术机构的检验检测专用设备。

附件: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质监局本部和206个下属单位)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