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东省质监局!

返回首页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广东省质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3-26

00694029-8A/2017-16972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广东省质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6? 浏览次数: ?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内容涵盖我局201211日至 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6条。其中机构职能栏目公开信息3条;规划性文件栏目公开信息10条;业务工作栏目公开信息72条;统计数据栏目公开信息11条;其他信息栏目公开信息1070条。

  此外,我局还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发布质监信息,宣传报道质监部门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向群众传递最新质监工作信息,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2年,我局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LED照明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相关内容;通过《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网、奥一网等媒体共完成政务新闻报道750多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153宗(其中网上申请63宗,信函申请90宗),主要涉及标准化、计量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等方面信息。已全部依法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办理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3宗,经省政府复议,依法维持我局原行政行为;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1宗,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我局胜诉。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扬长避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拓宽公开内容,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管理落到实处。

 

 

2013326